白垩纪 1.4 亿 至 100 万年前
暴龙
Tyrannosaurus
暴龙科中最后也是最大的一种,唯一生活在白垩纪最末期的暴龙科成员。体长约 12 米,体重 5 至 9 吨,头骨超过 1.5 米,连同牙根在内的牙齿可达 30 厘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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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骼结构真正说明了什么
暴龙的头骨是为承受载荷而非快速闭合设计的:吻部骨骼愈合成刚性的箱体,下颌关节位置靠后,把力集中在靠前的牙齿附近。它还拥有一块骨质腭部支撑上颌抵抗弯折,这是更早的暴龙科所没有的。
生长、寿命与大型化的代价
对四肢骨的组织学研究显示,它在约 14 至 18 岁之间生长最快,峰值期每年增重约 1800 公斤,之后放缓。样本中最老的个体死于二十多岁。
- 幼体纤细、腿长,跑得快;成体厚重、躯干深。
- 生长轮显示约在 14 至 15 岁达到性成熟。
- 多件标本带有被同类咬伤后愈合的痕迹,包括头骨上的齿痕。
它在食物网中的位置
地狱溪组当时是沿海平原,河流汇入内陆浅海。已知的大型动物有暴龙、角龙类三角龙和鸭嘴龙类埃德蒙顿龙,其中三角龙是当地最常见的大型植食恐龙化石。含暴龙脱落牙齿与鸭嘴龙尸体共存的骨床堆积,是主张主动捕猎的常用证据。
前肢为什么长成这样
两指、肱骨短、前臂极为粗壮。肩部比较研究显示,这条前肢在近身拉拽动作中很有力。它究竟用于捕猎、用于交配时固定,还是用于从地面撑起,目前没有定论,但机械能力没有疑问。
几件关键标本
模式标本 AMNH 973 由奥斯本于 1905 年描述。苏(FMNH PR 2081)完整度约 90%,长约 12.3 米,是骨骼最完整的个体。斯坦(BHI 3033)是头骨对比的常用参考,于 2020 年拍卖易手,使研究者能否继续接触成为现实问题。
| 标本号 | 昵称 | 完整度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
| AMNH 973 | 模式标本 | 部分 | 1905 年由奥斯本描述 |
| FMNH PR 2081 | 苏 Sue | 约 90% | 长 12.3 米;多处愈合伤 |
| BHI 3033 | 斯坦 Stan | 约 65% | 头骨参考;2020 年售出 |
比较研究中最常引用的三件标本。
资料来源(Sources)
本条目内容的参考来源与延伸阅读。
争议所在
地狱溪组有三件标本有时被称作「矮暴龙」(Nanotyrannus),它们究竟是独立属还是暴龙的幼体,至今仍有争论。2020 年一项对两件争议头骨生长轮的研究认为它们仍在生长、并非独立的小型物种,但这些标本仍是北美古生物学中争议最大的骨头。
常见的误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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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说法暴龙像袋鼠一样直立,尾巴拖在地上。
化石记录显示它的脊柱是水平的,尾巴悬空作为配重。直立姿态源自 1915 年一具忽略尾巴平衡作用的装架,博物馆自 1970 年代起已陆续更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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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说法它跑不起来,因此只是食腐者。
化石记录显示最高速度确实有争议,有模型认为不超过时速 20 公里,但这与取食策略无关。胃容物、猎物身上愈合的咬痕,以及一条带愈合暴龙咬伤的鸭嘴龙尾椎,都指向它既主动捕猎也食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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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说法它的前肢是无用的退化器官。
化石记录显示每条前肢在类似卧推的动作中可发力约 200 公斤,两指的手上长着约 10 厘米的爪。前肢是相对身体短,而不是无力。